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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李志群司长谈中国利用外资的有关情况
 
1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商务部网站“司局长访谈”栏目今天荣幸邀请到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李志群司长,请他给大家介绍我国利用外资的有关情况。李司长,您好。 (2007-02-25 09:24:14) 

2 【李志群】: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非常高兴有机会向与大家介绍我国利用外资的有关情况。 (2007-02-25 09:24:22) 

3 【主持人】: 首先请您介绍一下2006年全国吸收外资的基本情况? (2007-02-25 09:24:30) 

4 【李志群】: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吸收外商投资继续保持平稳发展。据统计,1-12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4.68亿美元。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59万多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854亿美元。 (2007-02-25 09:24:38) 

5 【主持人】: 您刚才介绍了吸收外资的情况,那么2006年吸收外资有什么重要特点? (2007-02-25 09:24:49) 
6 【李志群】: 一是月度波动明显,总体呈现平稳。2006年1-4月,吸收外资连续增长,5-8月则连续四个月出现下降,一度引起外界关注;10-12月则出现强劲增长,月均增幅近20%。

  二是部分重点国别/地区对华投资呈下降趋势。2006年对华直接投资前十五位国家/地区中有六个对华投资出现下降,其中日本、韩国、英国对华投资下降尤为明显,实际投入金额分别下降29.58%、24.64%和24.74%。

  三是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增长加快。2006年1-12月,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46.92亿美元,同比增长25.79%,占全国吸收外资总量的比重上升近4个百分点。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00.77亿美元,同比下降5.6%,所占比重下降6.78个百分点。 (2007-02-25 09:25:31) 

7 【李志群】: 四是东部和西部地区外商投资增长较快,地区分布仍不平衡。2006年1-12月,东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569.22亿美元,同比增长6.28%,占全国总量的90.32%;中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39.22亿美元,同比减少18.73%,占6.22%;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21.77亿美元,占3.45%。东北老工业基地实际使用外资24.66亿美元,同比增长12.17%,占3.91%。

  五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集约节约程度进一步提高。2006年1-9月占全国面积不到万分之一的国家级开发区工业产值、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分别占全国的比重为9.51%、15.88%和25.4%,其中平均每平方公里分别为24.22亿元、1.16亿美元和0.12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74%、24.43%和11.95%,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

  六是外商投资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2006年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9.6%,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11.96%;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8.9%,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的28.54%。1-9月,外商投资企业缴纳税收同比增长27.5%,占全国税收总额的21.4%,税收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达25.59%。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就业人数2500万人,占全国城镇非农业劳动人口的10%以上。 (2007-02-25 09:28:34) 

8 【主持人】: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06年外资司的主要工作情况? (2007-02-25 09:29:00) 
9 【李志群】: 在商务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商务部工作重点,外资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积极参与多项涉及外商投资的重大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调整工作,为各项政策和法律的顺利实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二是大力推进和组织实施我部的两项重点工程,即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和“万商西进工程”,目前两项工程进展顺利;三是在湖南长沙成功举办了第一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为中部六省搭建了对外开放、共同发展的新平台;四是积极开展投资促进工作,举办了一系列大型投资促进活动和双边政府投资促进机构会议,与芬兰、挪威、法国、印度尼西亚新签署了双边投资促进协议,推动中日韩投资协议框架谈判,正式成立了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进一步完善了投资促进体系和机制;五是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简化行政审批,加强外资统计和管理,推动政务公开;六是为地方和企业办实事,加强了外资管理工作和业务培训,特别是对重大投资事项的政策引导,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七是加强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宏观指导和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开发区综合效益和发展水平;八是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进一步增强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的信心。 (2007-02-25 09:29:12) 

10 【主持人】: 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外资司牵头的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情况? (2007-02-25 09:32:24) 

11 【李志群】: 服务外包是当今国际产业转移的一种新的形式,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作为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服务外包,有助于我们抓住机遇,积极承接新一轮产业转移;有助于我们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也有助于我们提高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已被列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推动服务外包发展作为2007年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初步具备大规模承接离岸外包服务业务的条件。为了及时抓住难得的机遇,商务部推动实施了“千百十工程”,其目标是:“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承接服务外包的基地城市,鼓励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各地人民政府的积极支持和外包企业的热烈响应,我部已会同科技部和信息产业部共同认定了大连等十一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目前仍有10多个城市向商务部提出希望被认定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的申请。此外,我部还与财政部等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了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007-02-25 09:32:40) 

12 【主持人】: 2006年商务部实施了“万商西进工程”,请再谈谈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2007-02-25 09:32:57) 

13 【李志群】: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亟待升级,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国际和东部开放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商务部决定实施“万商西进工程”。工程的目标是: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西部地区具有区位优势的城市创造条件承接东部地区加工贸易梯度转移;以东部、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具备条件的中西部省级开发区为载体,加强东中西部互利合作,促进东部地区“腾笼换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中西部地区“筑巢引凤”承接国际和东部开放型产业梯度转移;加强东中西投资促进合作,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在促进产业转移进程中的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2006年是此项工程的起步阶段,工程重点为优先支持中西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部分省级开发区发展为承接东部开放型产业和加工贸易转移的主要平台和载体。为此,我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为中西部国家级和部分省级开发区提供300亿的政策贷款;积极协调财政部扩大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5000万元,贴息规模达2亿元;为降低中西部地区物流成本,推动上海市与中部六省开展了打造快速物流通关的战略合作;选择中西部重点开发区开展实用技工人才培训,举办了首次中西部国家级开发区管理人员培训班。 (2007-02-25 09:33:10) 

14 【主持人】: 作为万商西进重要内容的第一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举办的非常成功,能不能详细介绍“中部博览会”举办的情况? (2007-02-25 09:33:29) 

15 【李志群】: 经国务院批准,第一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部博览会”)于2006年九月在湖南长沙举办。举办“中部博览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产业梯度转移的具体步骤。国务院和中部六省领导高度重视,薄部长和各位部领导大力宣传推荐,全部上下齐心协力,境内外客商反响热烈,共有54个国家和地区的316个境外代表团计6400人参会参展,中部博览会成为中部六省携手共建对外开放和合作交流的新平台。中部博览会内容丰富,成效显著,到会客商2.6万人,签订项目1100多个,合同外资达99亿美元,期间还组织了5对国家级开发区签署友好合作协议,推动签署《关于上海市与中部六省加强口岸大通关合作促进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的框架协议》,受到中部六省一致称赞和认同。中部博览会首次引入申办机制,充分调动了中部六省的积极性,为落实国务院领导关于整合会展资源,探索新的办会办展模式进行了有益尝试。 (2007-02-25 09:33:41) 

16 【主持人】: 2007年外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是什么? (2007-02-25 09:33:49) 

17 【李志群】: 2007年吸收外资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坚持对外开放,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高素质人才,优化国内产业结构;引导外商投资产业梯度转移,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展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提高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构建更加开放的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和谐开发区,增创新优势。

  围绕上面的指导思想,我们制定了2007年的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改善吸收外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保持吸收外资合理增长;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落实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有关政策,鼓励产业梯度转移;简化、规范外资审批,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促进体系。 (2007-02-25 09:34:18) 

18 【主持人】: 2007年将有哪些具体工作设想和安排? (2007-02-25 09:35:05) 

19 【李志群】: (一)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不断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完善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增强综合投资环境的竞争优势,保持吸收外资合理增长。做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相对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优化吸收外资产业结构,大力推动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加快修订出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鼓励跨国公司把更多高端制造、研发环节转移到我国;发展和承接服务外包业务,继续推动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抓紧制定和完善促进服务外包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三)继续实施“万商西进工程”,抓紧制定中部崛起的具体政策措施,尽快修订出台《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落实“万商西进工程”已确定的各项支持政策措施,不断丰富完善其内容;继续推动沿海口岸城市与中部六省开展“大通关”合作,建立快速物流通关体系;继续办好第二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进一步发挥其在促进中部六省对外开放、加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推行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按照部里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做好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逐步推行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

  (五)以联系机制为纽带,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服务。深入地方调查研究,改善和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问题;发挥投资促进机制的作用,积极协助各地开展投资促进活动。

  (六)构建和谐开发区,增创新优势。我们要积极应对相关政策调整给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认真研究和制定各项应对措施;继续加大对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财政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和现代服务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外资密集、内外结合的经济增长带。 (2007-02-25 09:35:21) 

20 【主持人】: 请问您如何看待最近多项涉及外资的政策调整? (2007-02-25 09:37:10) 
21 【李志群】: 当前,我国吸收外资工作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其中企业所得税政策、人民币升值、贷款利率调整、出口退税、加工贸易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劳工政策、环保政策、以及开发区政策已经或将要陆续进行调整,多项政策调整的叠加效应都将可能对我国吸引外商投资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调查报告,我国已首次超过美国,成为跨国公司研发中心布局的首选地。这有利于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因此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各项政策措施,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007-02-25 09:37:19) 

22 【主持人】: 说到吸引外资就不能不提开发区,请问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有什么新思路? (2007-02-25 09:37:41) 

23 【李志群】: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07年商务工作中,无论是“调投资”、“促消费”,还是“减顺差”,都直接涉及和影响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项政策调整尤其是“两税合一”政策出台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既面临着新的机遇,又存在着巨大挑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立法不够健全,税收优惠政策弱化,土地资源紧缺,劳动力成本提高等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都需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认真研究和找到解决办法。

  目前,国家级开发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要求我们要用创新的思路指导国家级开发区。为此,我部计划在今年召开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会议,研究制订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增创新优势、构建和谐开发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和工作思路,引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积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建设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制造与服务、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统筹协调和谐发展的新型开发区。 (2007-02-25 09:38:01) 
24 【李志群】: 商务部将会同科技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加快《国家级开发区管理条例》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法律制度,保障国家级开发区所特有的精简高效管理体制;加强对东、中、西部开发区的分类指导,引导东部开发区发挥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外商投资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中西部开发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贷款规模和贴息规模,开展管理人员、实用技工等人力资源培训,促进国际和东部地区开放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梯度转移;通过建立合作园区、引导东部开发区协助中西部开发区改善综合投资环境等手段,推动东中西部开发区互利共赢、携手共同发展;将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内容纳入国家级开发区综合统计制度和投资环境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商务部要进一步加强国家级开发区的分级管理,充实国家级开发区的管理力量,不仅要加强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指导和管理,还要把国务院批准的14个边境经济合作区的指导和管理工作抓好,让所有的国家级开发区都成为促进国内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的有机结合体,成为跨国公司转移高科技高附加值加工制造环节、研发中心及其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基地,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区,成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推进所在地区城市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成为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发展循环经济的排头兵,成为与周边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合作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建设若干新的增长带与和谐商务工作的增长点。 (2007-02-25 09:38:11) 

25 【主持人】: 最后,请您谈谈2006年社会各界一直比较关心的热门问题——“外资并购”的有关情况? (2007-02-25 09:38:56) 

26 【李志群】: 外资并购在我国实际并不多。我国吸收外资基本以绿地投资为主,近几年,国际跨国公司开始在重化工业、基础材料业、消费品生产和服务业等领域开展并购业务,但其数量和交易额并不多。

  并购给我国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创新利用外资方式带来了新机遇,但当前社会上对并购交易的具体问题了解还不尽全面,相关部门在处理过程中比较谨慎,因此需要我们抓紧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鼓励公平竞争,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健康发展,防范垄断并购和恶意并购,保持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 (2007-02-25 09:39:08) 

27 【主持人】: 非常感谢李司长在百忙之中来到商务部网站司局长访谈栏目做客,接下来的两周时间,许多网友还会有问题要与您进行交流。 (2007-02-25 09:39:20) 
28 【李志群】: 我期待着与网友们进行交流,并将认真地回答他们今后提出的有关问题。 (2007-02-25 09:39:30) 
29 【罗运钦】: 尊敬的李司长 您好


我叫罗运钦,温州珊溪镇人移民到米兰有快10年了.是意大利华侨华人青年协会会长,中国国际鞋业博览会和中国(成都)女鞋之都欧洲首席代表. 去年我带了意大利32家企业参加了中国国际鞋业博览会.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会见了意大利鞋业协会的副主席以及秘书长. 今年意大利华侨华人青年协会正在计划在意大利办:"意中经济合作论坛"将本次意中经济合作论坛举办成集文化、经贸于一身,把文化互通、企业对话、行业贸易、经贸发展研讨于一体,给意中中小企业两国企业对话,以促进文化经济及经贸往来的健康蓬勃发展,为实现经济互补,文化互通提供良好的交流平台。这个计划我们跟中国驻意大利商务参赞刘恺参赞交谈过,我们希望能得到中国商务部的支持. 盼复.


意大利米兰2月25号


罗运钦 (2007-02-25 20:05:56) 
 意大利华侨华人青年协会 联系电话: 00393492929332 
【李志群】: 非常高兴得知意大利华侨华人青年协会为中意经贸合作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拟举办的“意中经济合作论坛”集文化、经贸于一身,必将推动中意两国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两国合作的内涵。
中国是一个潜力无限的市场,意大利企业迄今在中国的投资份额还很低。意大利中小企业众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应采取措施鼓励更多的意大利中小企业在中国投资。“意中经济合作论坛”利于加强两国中小企业对话,也为中国中小企业走出去创造机会,是件好事。至于具体事宜,请向我部提出,我部将尽力支持。 (2007-03-07 10:03:44) 
 
30 【书君】: 李司长:你好!徐工集团改制为何没有批复啊?我们可天天在盼望!请问什么时候能有结果?我们期待着您的解释!谢谢! (2007-02-25 20:21:36) 
 江苏徐州 联系电话: 0516 
【李志群】: 商务部在收到凯雷并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上报申请后,即依法对该项目进行审核。2006年徐工集团与凯雷签署了《股权买卖及股本认购协议》修订协议和《合资合同》修订协议。目前徐工集团与凯雷合资新方案的申请材料尚未上报商务部。待我部收到相关申请材料后将依法予以审核。 (2007-03-12 15:12:20) 
 
31 【陈伟勇】: 李司长,您好!

以下问题,请您指教:

1、新公司法发布以来,部分内容与现行外资法规冲突,虽然有关政府部门联合协调出台了一些实施办法。但在实际操作时,因职能部门各行其事,外资项目从申请批准到办理登记手续的过程中产生的麻烦日益增多,请问政府是否有考虑二套法规协调统一或归并的问题。

2、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出台以后,涉及网络销售在内的无店铺销售业态项目审批,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只受理不审批),请问何时会有开放的消息。

谢谢 (2007-02-26 09:08:49) 
 上海华钟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64671198 

【李志群】: 问题一:今年,我们将继续修订若干外资相关法规,加强与新公司法的衔接工作
问题二:按照入世承诺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网络销售属于无店铺销售,如涉及电信增值业务,还应符合外商投资电信领域的有关规定。报至我部的有关项目,我司正会同部内有关司局,对具体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2007-02-28 17:36:37) 
 
32 【李真】: 李司长,您好!我是一名报社记者,请您指教:
目前很多地方,吸引外资的多少似乎成了考察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标准,很多地方建立开发区就是招商引资,而不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需要,您如何看待这种情况?
谢谢! (2007-02-26 09:28:23) 
 北京 联系电话: 010-63070245 








  【李志群】: 目前,我国投资促进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大大提高,但有些地区在吸收外资工作中重引进轻管理、重规模轻质量的情况依然存在,造成了地区间恶性竞争等一系列问题。
为此,商务部办公厅于2007年2月下发了《关于制止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的通知》,进一步重申坚决落实科学发展观,杜绝层层分解并考核招商引资指标。今后,商务部将加大此方面的督促检查力度和处里力度,同时指导各地根据当地产业、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符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促进战略,改进方式和手段,把投资促进工作的中心由政策优惠、实务推进的层面上向改善投资环境、增强竞争优势的方面转变。
另外,不少地方在制定投资促进目标和政府考核工作业绩方面也提出了不少新思路,出台了不少新办法,效果不错。我部将对各地的这些良好经验和做法在全国范围内予以大力宣传和推广,以更好地引导各地不断提升投资促进工作水平。 (2007-03-16 12:36:00) 
 
33 【1】: 你好:

1.请谈谈最近几年外资在商业领域投资情况.

2.哪些外资并购需要商务部审批?需要哪些程序?

谢谢 (2007-02-26 11:13:21) 
 1 联系电话: 1 








  【李志群】: 问题一:2004年6月《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颁布标志着零售领域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自加入WTO后至2006年9月底,我国实际新增的外商投资零售企业1044家,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业态以超市、专业店和综合百货商场为主。
总体而言,入世以后,外商投资商业零售行业呈现以下一些特点:一是外资开店步伐明显加快;二是大城市仍是投资热点,东部地区二线城市增长较快;三是并购成为重要的市场进入方式;四是从百货店为主到多种形式均衡发展;五是独资化趋势显现;六是外资在商业零售行业整体的比重还比较低,但在大中型超市和部分专业店业态中取得一定市场份额。
问题二:一、需要商务部批准的项目分为以下几类:
1、对于一般并购项目,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执行,投资总额在1亿美金以上的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以及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限制类项目应报商务部批准。
2、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条第二款,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属于应由商务部审批的特定类型或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省级审批机关应将申请文件转报商务部审批。
3、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一条,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一起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的公司,应报商务部审批。
4、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三十二条,外国投资者以股权并购境内公司应报送商务部批准。
5、其他依法应由商务部审批的并购项目。
二、审批程序
企业应依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准备相关的申请文件,上报省级商务部门,或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转报商务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商务部应在收到规定报送的全部文件之日起30日内,依法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2007-03-16 12:35:36) 
 
34 【1】: 李司长,您好


独资的外资投资性公司拟扩大经营范围,为自己所投资的企业提供道路运输物流服务,是否需要交通部门审批?还需要哪些部门审批?


谢谢 (2007-02-26 14:32:19) 
 北京 联系电话: 1 








  【李志群】: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增加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应按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规定,先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凭交通管理部门的批件等文件,申请人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 (2007-03-02 08:54:54) 
 
35 【武强】: 尊敬的李司长:您能不能百忙之中到我们开发区讲讲引进外资最新政策和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最新形式,或您派人来讲都行.谢谢! (2007-02-26 19:04:09) 
 开发区 联系电话: 022-26835862 








  【李志群】: 首先感谢您的邀请。
目前,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目前正处在发展转型和提高的阶段,针对当前国内外形势变化,要转变观念,大胆创新,抓住机遇,注重综合效益的提升,增创新优势,构建和谐开发区,努力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企业所得税法的调整,弱化了国家级开发区的政策优惠,给国家级开发区今后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同时也酝酿着新的机遇;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将惠及到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内的全国范围。这一调整对国家级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同时也为国家级开发区的产业结构调整、鼓励自主创新、发展高新产业带来新的机遇。
服务外包已经成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和国际资本流动的主要平台,随之而来的还有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商务部正在积极推动实施“千百十工程”,与财政部等部委共同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国家级开发区当前面临承接服务外包的大好机遇,要积极承接服务外包业务,尤其是离岸外包业务。
土地供给不足仍是目前国家级开发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制约着后续的发展空间,也给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继续提高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水平,严格控制“两高一资” 的外商投资,率先在发展节能环保和资源集约利用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针对不同地区的情况,东部开发区要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集约发展,着力吸引和发展高端制造业和高附加值现代服务业;中西部开发区要不断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积极承接产业转移。
商务部以“万商西进”工程为平台,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为中西部国家级和部分省级开发区提供300亿的政策贷款,进一步支持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协调财政部扩大中西部等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5000万元,贴息规模达2亿元,这些都为国家级开发区的招商引资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
为加大开发区人才培训的力度,商务部今年将与国外合作组织开发区管理人员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现代服务业、资本市场利用等,欢迎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开发区报名参加,有关信息请届时留意商务部网站。 (2007-03-12 15:09:08) 
 
36 【1】: 尊敬的李司长,你好,很高兴在网络看到你介绍外资情况并提供机会给社会各界沟通交流。近来外界对外资的关注日益增多,其中不乏担忧和反思。但我们觉得我国利用外资还远远不够,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是欢迎外来投资的,鼓励吸收外资的基本国策不能改变。建议除对少数关系国家经济安全的领域适度调控外,应进一步简化、规范外资准入手续: 1,启动修订外资三法的程序,只以《批准证书》作为对外资准入的法定确认形式,投资者按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定的合同、章程只报审批机关备案;2,外资并购也是吸收外资的一种形式,也适应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批权限应与绿地投资的项目保持一致。 (2007-02-27 09:11:53) 
 1 联系电话: 1 








  【李志群】: 我们会认真考虑您的建议,感谢提问。 (2007-02-28 14:41:30) 
 
37 【赵家令】: 请问如何申办对外承包工程出口,除获有外经权及合同外,还需要提供些什么,才可以办理商务厅批文, (2007-02-27 09:50:19) 
 还没有成立企业 联系电话: 13988218857 








  【李志群】: 对于这个问题请咨询我部合作司,谢谢 (2007-02-28 14:44:09) 
 
38 【王景芯】: 尊敬的李司长:您好!

请您对目前我国利用外资存在的若干弊端,如没能以市场换回核心技术、国有资产流失、外企避税严重等情况谈谈您的看法,针对这些情况今后我们的对策是怎样的。谢谢 (2007-02-27 10:34:01) 
 中国人民大学 联系电话: 13847110909 








  【李志群】: 虽然利用外资的实践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外商投资有力地支持了国内经济建设,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加深了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程度,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促进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的建立,推动了思想与观念的更新,加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律体系的建设与完善,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007-03-16 12:27:55) 
 
39 【白美方】: 李司长你好:我是基层单位的利用外资一线工作人员,近期全国人大召开,内外所得税法将合并,这对我国利用外资特别是对我们吉林市这样一个北方较边缘地市,会有较大影响,针对上述影响,我们国家会在哪些方面(如服务、资金扶持等),做出一些调整,或出台一些法规。
谢谢! (2007-02-27 11:18:36) 
 吉林市商务局 联系电话: 0432-2049928 








  【李志群】: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税收体系,保留了对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对老企业实行了过渡期措施。总体而言,新税法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也给各地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2007-03-16 09:33:38) 
 
40 【王岳东】: 关于航空公司在飞机维修领域方面与外方成立合资企业,目前根据国家政策,凡承揽国际业务的中方必须控股,希望了解该限制是否在将来会放开? (2007-02-27 13:38:49)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1-51130712 








  【李志群】: 产业政策是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而适时调整的,在时机成熟时,我们会及时调整。请关注商务部网站的最新内容。 (2007-02-28 11:38:47) 
 

41 【陈雷东】: 李司长:您好!请教以下几个问题

1、2006年12月18日商务部和国税总局联合颁发了《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请问该目录对外资企业有何具体的优惠措施?该目录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有何异同或者是补充吗?

2、国家对外商以技术形式出资有何限制?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时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谢谢? (2007-02-27 13:51:13) 
 江苏昆山 联系电话: 13906267083 








  【李志群】: 问题1: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享受《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中的优惠措施,详情请咨询我部服务贸易司促进处。
问题2:国家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管局于2006年发布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第81号)第十条明确: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和《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外商可以可依法转让的技术出资,但应当经交境内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且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价格可以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在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时需要提供技术所有权证明、评估报告、可依法转让说明等材料。 (2007-03-16 12:36:16) 
 
42 【崔福女】: 外国投资者想在北京成立外商独资广告公司,我想了解目前投资条件,如最低注册资金要求,投资者的要求等条件问题 (2007-02-27 17:03:30) 
 国外准备投资者 联系电话: 13901080840 








  【李志群】: 关于设立外资广告公司问题,按照《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设立外资广告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投资方应是经营广告业务为主的企业;投资方成立并运营三年以上。最低注册资金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办理。 (2007-03-08 20:14:08) 
 
43 【陈南华】: 请问李司长,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今年何时出台? (2007-02-28 11:51:25) 
 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联系电话: 83212029 








  【李志群】: 我们将尽快推动目录的出台。 (2007-03-08 20:52:53) 
 
44 【mof】: 如何从宏观角度“切实”避免国内各区域间的恶性竞争,让外资、假外资坐收渔翁之利?谢谢 (2007-02-28 13:02:20) 
 mofcom 联系电话: 12315 








  【李志群】: 商务部已多次下发通知,禁止各地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乱许诺、乱给优惠政策。同时商务部正在合理整合各地会展资源,加强对各地投资促进工作的指导,以提高投资促进工作的效率。 (2007-03-11 17:28:12) 
 
45 【1】: 李司长,您好:


根据2004年22号文,外商举办的投资性公司可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请问这里的“经销”指的是“先付款,后交货”这种买卖方式吗?如是,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2007-02-28 14:13:03) 
 北京 联系电话: 1 








  【李志群】: 问题中提及的2004年22号文中规定的“经销”指投资性公司购买所投资企业产品后进行销售的买卖方式。该规定主要适用于商业领域尚未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对于跨国公司在华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一种支持措施。2004年我部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第8号),已对外开放了商业领域,投资性公司已可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商业分销业务。 (2007-03-08 20:14:50) 
 
46 【王江河】: 请问司长大人,外商想与我们公司合资成立经营性的培训机构,政策上有无限制,(注:我们公司下属已有几家职业培训中心) (2007-02-28 14:27:16)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联系电话: 58501597 








  【李志群】: 已同48问一并回答 (2007-03-16 08:18:31) 
 
47 【刘墨岩】: 李司长,您好:


外商投资商业领域近年来增长比较快,特别是去年外资批发企业增长速度更快,总体上看偏重与哪一行业或是产业?分布有无规律?是独资多还是合资多?我国在审批外资时有什么政策偏向? (2007-02-28 15:53:54) 
 天意批发市场 联系电话: 63045027 








  【李志群】: 目前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业态以超市、专业店和综合百货商场为主。随着2004年底对外资开放独资经营以来,越来越多的外国投资者选择独资方式从事零售经营。外资在商业零售行业整体的比重还比较低,但在大中型超市和部分专业店业态中取得一定市场份额。 (2007-03-02 08:27:43) 
 
48 【王江河】: 接上面的问题,由于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只有中外教育机构才有资格合作办学(公益性质),我们是公司,不能合资办公益学校或培训机构,但我们如果合资办纯经营性质的培训机构,即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公司化培训机构,外资政策有没有限制。希望得到李司长的指教。 (2007-02-28 16:27:02) 
 中国电信 联系电话: 58501597 








  【李志群】: 同46题共同答复如下:关于中外合作办学、培训问题,目前,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除义务教育和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教育以外的教育机构。除此之外,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可以依法申请设立培训机构。 (2007-03-08 20:18:34) 
 
49 【徐雷】: 香港公司来无锡投资,只需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对公司的资料公证进行公证即可,可当地的部门却还要股东个人资料的公证,这样的规定只是针对中国大陆以外的自然人来投资而规定的,这样不是加大我们投资的不必要的手续吗? (2007-02-28 16:50:03) 
 香港特福电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10-82565882 








  【李志群】: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和第21条规定,设立公司需提交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第5条规定,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和设立登记时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分证明应当经公证,因此,外国投资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其设立文件及公证资料,无需提交股东个人资料的公证。 (2007-03-11 17:23:53) 
 
50 【新明】: 李司长: 请问关于新的并购办法中有关国家经济安全审查的规定,外资司在审核外资并购项目时是具体如何操作的,审查标准是什么?目前审查的情况如何? 请您介绍一下.谢谢. (2007-03-01 09:51:50) 
 伟博行 联系电话: 66666666 








  【李志群】: 根据《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十二条,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或者导致拥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实际控制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就此向商务部进行申报。
我部将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征求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意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判断是否影响国家经济安全。 (2007-03-12 15:03:14) 
 
51 【陈苏劲】: 尊敬的李司长:你好!

这两年国家发改委对稀土产品出口配额总量实行逐年递减,但是从商务部的配额分配看,递减的部分只是由国内企业来承担,而对外资或合资企业没有改变,我们很想知道是什么原因未能采取国民待遇这一世贸原则?多谢! (2007-03-01 10:09:49) 
 德庆兴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29811518 








  【李志群】: 稀土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过度开采、出口不利于环境保护和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对此,国务院各部门的意见是一致的。对于内、外资企业稀土出口配额数量的确定,我部在遵循有关世贸原则的基础上,历来采取慎重态度。业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予以充分保护;同时,其出口业务的开展,与内资企业一样要符合我国的产业政策,并接受我国法律法规的监督。
至于有关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配额的具体安排及相关政策问题,我们还掌握一些其他情况,建议贵公司直接通过电话向我司有关处室了解(部机关网站上公布有咨询电话)。 (2007-03-12 15:02:45) 
 
52 【蔡缨】: 我们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现计划收购一家位于浙江的汽车品牌4S店(已经开业2年,有小轿车经营权)的股权。但现在的《外资企业境内投资暂行规定》、《品牌汽车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等均没有对这种收购形式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文件加以明确规定,加之还有新的《公司法》与旧的外资管理规定的冲突。想请教司长:这类并购应该如何办理手续(流程),需要什么文件资料?谢谢! (2007-03-01 12:11:09) 
 上海前进汽车服务公司 联系电话: 021-62113030 








  【李志群】: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境内投资汽车销售问题,请按照商务部办公厅颁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项目申报备案材料的通知》的要求办理。 (2007-03-08 20:23:34) 
 
53 【小吟】: 我有一位朋友想到巴库去投资.想找当地的招商办.怎么样能跟他们联系.谢谢! (2007-03-01 12:50:48) 
 江苏省张家港 联系电话: 13915680003 








  【李志群】: 请咨询商务部合作司,也可以通过驻阿塞拜疆经济商务参赞处的网站查询,谢谢。 (2007-03-11 17:10:13) 
 
54 【小孟】: 李司长您好!我是一家国企,现与香港某企业合作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我们正在对此合资公司增资。我有两个问题:1、我们增资将超过1亿美元,是否要向商务部审批?审批的程序如何?大概时间多久?2、我们用商标作价增资,此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那么,用此商标作价增资是否要向商务部审批?审批的程序如何?大概时间多久?谢谢! (2007-03-01 14:46:15) 
 上海 联系电话: 021-54097124 








  【李志群】: 根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鼓励类和允许类项目总投资(包括增资)超过1亿美元、限制类项目总投资超过5000万美元的,均由国务院部门负责批准,因此,贵公司对合营企业的增资应报商务部批准。按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商务部应自接到全部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决定是否批准。商标作价事宜应一并报批。 (2007-03-11 17:15:01) 
 
55 【吴先生】: 司长:
你好!
请问企业的项目向外商进行融资(借贷)有哪些政策性规定? (2007-03-01 15:58:30) 
 上海埂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www.touzi.org) 联系电话: 021-51098049 








  【李志群】: 对于您的问题,请咨询国家发改委外资司,谢谢。 (2007-03-16 12:38:56) 
 
56 【郝先生】: 您好:

我想询问一个问题,我们是一家外资企业,国家规定外资企业对于旧轮胎翻新项目是限制产业,这是为什么?

还有如果我们引进这个项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相关政策.

谢谢 (2007-03-01 17:20:33) 
 天津世韩模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22-88525691 








  【李志群】: 已于3月2日电话向企业进行了答复,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要点如下:
(1)此类项目因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而被国家严格控制。
(2)国内目前尚未出台统一的翻新轮胎准入政策、生产标准和售后使用安全保障等。
(3)轮胎产业政策有望年内出台,将此将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 (2007-03-12 15:02:10) 
 
57 【陈涤】: 李司长:您好!

  日前商务部发布统计,2006年的日本对中国投资下降了3成,请问您怎样看待这种下降的形势,您能否为我们分析一下这种情况的利弊? (2007-03-01 17:59:23) 
 新闻媒体 联系电话: 13146383752 








  【李志群】: 第一,2005年日本对华投资达65亿美元,同比增长20%,为历史最高。因此,对于2006年而言,2005年的基数比较大。
第二,投资是长期行为,各个公司都有一个长期的投资计划。
第三,日本对华投资以制造业为主,但目前趋于平稳。
第四,据日本投资机构调查,中国仍是日本对外投资的首选地,日方企业对华投资依然热情很高。 (2007-03-16 10:46:49) 
 
58 【张子康】: 我们公司原是国内企业,有肥料生产,肥料、农膜和农药销售的经营权。2006年9月通过外资并购的方式转变为外资企业(外资已经到账)。转变为外资后,有关部门取消了我们的肥料、农膜和农药的经营权,按照国家加入WTO的承诺规定2006年12月12日后外资可以经营肥料、农膜和农药。请问,国家是不是又有新的政策规定我们还不能有以上的经营权?如果没有我们该怎么申报?谢谢

联系电话:0871-4602911 4603558 (2007-03-01 22:47:09) 
 云南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368712866 








  【李志群】: 关于外商投资农产品资料销售问题,根据《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自2004年12月11日起外国投资者可设立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经营农药和农膜批发业务,自2006年12月11日起可经营化肥批发业务。目前国家政策没有变化。请按照《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及商务部外商投资商业企业指引等相关规定申报。 (2007-03-16 08:16:06) 
 
59 【Zhou Xiaoyu 周小羽】: 1.二税合一后如何给予外资高科技特别是国内空白的技术优惠政策?
2.政府对跨国公司的研发缺乏研究, 我们在运行过程中碰到海关税务等等各种问题. 非常希望有机会向有关部门汇报反映.
3.政府的外资指导目录鼓励类及最近的\\"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没有完全含盖与计算机相关的影象打印等等系统, 非常希望能够增加.
4. 目前对出口企业不利因素太多, 政府有没有考虑到希望留在中国的产业转移到他国? (2007-03-02 15:20:31) 
 HP technology 惠普科技 联系电话: 021-28938999 








  【李志群】: 1.新《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对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农林牧副、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企业的新的税收优惠。具体措施将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2.请通过正式渠道联系我们,以期加强沟通。
3.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情况,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适时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其中鼓励类项目重要标准之一是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项目。问题中所提及的“与计算机相关的影像打印等等系统”过于宽泛,建议进一步细化为产品,供修订时参考。问题中所提及的《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系商务部服务贸易司牵头制订,建议咨询服务贸易司。
4.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属于我部合作司业务范围,详细情况请咨询合作司。 (2007-03-16 17:04:42) 
 
60 【林涛】: 李司长您好! 我想问一个关于外资并购法规(10号令)的问题:

我门知道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并购并不直接适用并购规定(10号令),我的问题是: 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并购是否直接适用并购规定.

万分希望您在百忙中给予答复,多谢! (2007-03-02 16:43:46) 
 福建厦门 联系电话: 13606071440 








  【李志群】: 外商投资企业是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根据《并购规定》第2条,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并购也适用该规定。 (2007-03-16 08:15:41) 
 
61 【南京市江宁区外经贸局 黄垠中】:   尊敬的李司长,联合年检实施以来已经多年,但我们区县级商务(外经贸)部门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效果往往不太理想。虽然能够保证参检率和通过率,但年检过程经常发生一些问题,尤其是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检和其他部门联合年检产生脱节,经常既影响了效率,又麻烦了企业。最近又看到一篇文章(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newdaily/pl/200610310028.asp),很有感触。如何把全国联合年检与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年检有机结合起来,充分体现科学监管,方便企业的特点,非常值得研究。今年的商务部的年检通知已经上网发布,海关不再参加,但增加了统计部门。因此,想请教李司长两个问题:

  1.今年的外资企业年检工作有什么特点,网上年检有什么新办法。今后工作中有没有取消联合年检想法。

  2.商务(外经贸)部门作为联合年检的牵头部门,在监管企业的方法和手段方面反而是最没有办法的部门。商务部在加强商务(外经贸)部门对于不合格外资企业的监管能力方面有怎样的想法。

  下面一个问题与年检无关,主要是鼓励类项目确认书的问题。我们建议商务部优化鼓励类项目确认的程序,把鼓励类项目确认的申请工作放在领取批准证书之前处理,并且修改“外资审批统计业务系统”软件,加入区县级部门接收鼓励类项目确认信息的功能。

  我设想的程序是:企业领取了设立或增资的合同、章程批复后,向省级确认书发证部门申请办理鼓励类项目确认,发证部门上传资料至商务部等待反馈,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发证部门接收到同意发证的反馈信息后填写企业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和发照日期后再次上传商务部,返回流水号后打印证书,最后我们区县级部门通过“外资审批统计业务系统”从商务部接收确认书的信息反馈。 (2007-03-02 16:56:07) 
 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和鼓励类项目确认 联系电话: 13705197947 








  【李志群】: 1、海关总署于2005年3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27号),根据此规定,海关总署在形式上和时间上很难再继续参加联合年检工作,故2007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经报请国务院批准,海关总署不再作为联合年检成员单位,同时将国家统计局增列为联合年检成员单位。在参检方式上,除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网上联合年检,还在部分有条件的省、市试行电子签章,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年检。
2、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是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监管、转变政府管理模式、改善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联合年检经过十年的发展已成为了解现存运营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的有效途径。商务部门作为牵头单位,将会同其他部门,通过联合年检及时清理和注、吊销“三无企业”,对不申报年检、未如实申报年检情况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和处罚。
3、我们将认真考虑您关于鼓励类项目确认书出具工作的建议,不断改进机关管理工作。 (2007-03-12 14:56:44) 
 
62 【王梦洁】: 您好。能否谈一下,在建筑行业领域,外资进入我国的状况? (2007-03-04 15:02:18) 
 记者 联系电话: 010-88133704 








  【李志群】: 我国加入 WTO 后 , 在建设领域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在建筑行业,建设部和我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和《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两个法令。2003年建设部又颁布《建设部关于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中有关资质管理的实施办法》,又澄清了一些问题。此外,建设部还专门针对建筑施工和设计行业的不同环节颁布了一些法令和规定。据统计,在加入WTO后至今,外商在国内建筑市场的份额还不到2%。 (2007-03-16 09:12:04) 
 
63 【牛春保】: 李司长,请您谈谈我国的外资工作 (2007-03-04 21:48:13) 
 固始蒋集高中 联系电话: 15978560785 








  【李志群】: 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9.4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854亿美元(未包括银行、保险、证券领域的吸收外资数据)。截至2006年底,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存量为2925.59亿美元,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480多家在中国投资设立了企业,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研发中心超过850多家,地区总部近40家。按照联合国贸发会议2007年2月公布的数字,2006年我国吸收外资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居全球第四位(美国吸引外资1773亿美元,跃居全球首位;英国吸收外资1698亿美元,居全球第二;法国吸收外资884亿美元,居全球第三)。
2007年1月份,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3370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1.7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0.17%和13.86%。 (2007-03-08 20:47:27) 
 
64 【初学者】: 请问中外合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董事长吗? (2007-03-05 14:26:29) 
 初学者 联系电话: 000038383 








  【李志群】: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董事长是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2007-03-11 17:04:21) 
 
65 【初学者】: 请问:被并购的内资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在原内资企业内享有股东地位不足一年,可否仍作为中方继续留存?(并购新规定出来后说经批准后就可以,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登记、外汇及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仍有效) (2007-03-05 14:30:39) 
 初学者 联系电话: 00483848 








  【李志群】: 依据2006年发布的《关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被并购的内资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在原内资企业内享有股东地位,经批准,可以作为中方继续留存。 (2007-03-08 22:18:45) 
 
66 【初学者】: 请问:合伙企业可否作为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01年) 第一条,外商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按此推理,应该是可以的。

但根据1987年9月21日的《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格审核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方法人资格的通知》,似乎又不是可以的。

能否给予答复?

先谢了! (2007-03-05 14:34:22) 
 初学者 联系电话: 00004383 








  【李志群】: 依法登记设立、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可以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合伙企业,可以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 (2007-03-11 16:56:35) 
 
67 【syj】: 李司长,您好!

我是一名主要从事外资服务的律师。想就有关外资并购中的一个小问题向您咨询。

根据商务部等6部委于06年发布的外资并购暂行规定,被并购内资公司的原中国籍自然人股东,经批准,可成为并购后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第57条)我想知道,有关部门在做此项审批的时候,采取的一般/主要标准是什么?

谢谢。 (2007-03-05 15:16:37) 
 hw 联系电话: 021-52985030 








  【李志群】: 依据2006年发布的《关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被并购的内资企业的自然人股东在原内资企业内享有股东地位,经批准,可以作为中方继续成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主要标准包括,被并购企业为内资企业,内资企业被并购前,自然人已经是股东等。 (2007-03-16 08:14:46) 
 
68 【投资者】: 请问李司长在商务部与其他部委颁布的《关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令)生效后,商务部是否已经按照其中的第11条批准过任何的跨境并购,是否已经按照其中的第44条和45条批准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海外上市?请问商务部在按照这三个条款进行审批时,是否有一些审批指引或操作规程可以给投资者看,以便投资者进行操作。 (2007-03-05 16:03:49) 
 境外私募投资基金 联系电话: 65973232 








  【李志群】: 目前,对于报到我部的此类项目,我部正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受理。我部正在编写相关的指引手册,敬请关注。 (2007-03-16 17:00:43) 
 
69 【崔大江】: 李司长,做为一个中部地区中等城市的外资工作人员,我有两个问题。

一、国家对外资优惠将转变为产业优惠为主,兼顾区域性,具体体现在那些方面。

二、简化审批,两税合并,外资企业逐步与内资企业一样享受国民待遇,今后我们外资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什么地方。 (2007-03-05 17:25:43) 
 宜昌市商务局外资科 联系电话: 07176458028 








  【李志群】: 一是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明确了对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农林牧副、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领域企业的新的税收优惠。二是小型微利企业也将享受20%的优惠税率。三是为了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税法草案保留了西部地区和特殊经济区域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四是服务性企业所得税率将从原来的33%下调到25%,下降8个百分点。新税法草案实施后,服务业企业的实际税负将会大大降低。此外,新税法草案充分考虑和照顾到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利益和要求,专门设置了过渡期,帮助老企业顺利实现平稳过渡。 (2007-03-12 20:39:08) 
 
70 【Xiao】: 老师,我们想从国外进口一点点特定牌号的实验室用的汽油和柴油。请问哪家进出口公司可以代理办理自动进口许可证? (2007-03-06 11:42:11) 
 Bundy 联系电话: 021-50460699 








  【李志群】: 此问题并不在我司业务范围内,请咨询我部外贸司,谢谢。 (2007-03-16 09:10:08) 
 
71 【蓝天】: 想请教李司长:外商独资企业可否进行品牌汽车销售?

有品牌汽车销售权的合资企业能否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外方?

查过相关的法规,但没得到准确的答案. (2007-03-06 14:31:01) 
 大连中升集团 联系电话: 0411-39798888-8316 








  【李志群】: 外商独资企业可以申请获得进行品牌汽车销售。品牌汽车销售权的合资企业也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外方。 (2007-03-08 22:17:13) 
 
72 【副主任姜山赫律师】: 李司长:您好!商务部公布:2006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口径数据(含银行、保险、证券)为: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同比下降5.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4.68亿美元,同比下降4.06%。其中,全国非金融领域(不含银行、保险、证券)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73家,同比下降5.75%,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30.21亿美元,同比增长4.47% 。提问如下问题:1、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家数和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2、全国人大正在审议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合并统一之后,对我国外商投资有较大的影响吗?3、《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办法制定之中吗?若制定之中的话,大约什么时间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稿)大约什么时间公布?专业律师们希望这两个文件尽快出台。

另外,北京律协计划准备今年8月份举办北京、香港、澳门和台湾四地律师峰会暨第二届北京律师论坛。到时候,您有时间的话,市律协请您给四地律师们做外商投资形势报告可以吗?我的邮箱:jsh6@263.net (2007-03-06 15:41:35) 
 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与重组法律事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 13701216899 








  【李志群】: 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金融领域吸收外资有较大幅度下降。
调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实行“两税合一”,有利于内外资企业之间公平竞争,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统筹对外开放和国内发展的重要举措。两税合一”后,外商投资企业所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将有所调整或取消。根据现行税法分别享受15%和24%优惠税率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将提高10和1个百分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等优惠也将被取消,企业税负将有所提高。同时,“两税合一”将对外商投资企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从事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农林牧副、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行业的企业将享受新的税收优惠。服务业企业的实际税负将会大大降低,对优化外商投资产业结构,提高吸收外资质量和水平起到促进作用。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已经对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条件、程序等配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目前我们暂时没有出台新的实施细则的计划。当然,我们会不断收集《规定》中执行的问题,通过适当渠道给与解释。
目前,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相关工作,力争尽快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谢谢您的邀请,请您通过正式渠道与我司联系。 (2007-03-14 09:51:31) 
 
73 【JACK】: 您好:

请问:在2006年是否对2004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改过?非常感谢。 (2007-03-07 11:39:07) 
 BECK.LLP 联系电话: 87560937 








  【李志群】: 根据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商务部正在共同对2004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目录将在报国务院批准后尽快颁布实施。 (2007-03-11 15:59:50) 
 
74 【张洁】: 不用再提问了,已经哑壳了!所谓的什么问答,全是骗人的! (2007-03-07 14:18:34) 
 潍坊市洁达外贸公司 联系电话: 0536-3115589 








  【李志群】: 由于网友提出的部分问题非常专业或者需要数据支持,为了给广大网友提供更加准确的答复和信息,我们需要一些时间认真答复。今后我们将更加及时地回复网友的问询。 (2007-03-08 21:28:04) 
 
75 【王燕超】: 请问李司长,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使用外资总金额是多少?外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的分布情况可有统计? (2007-03-07 19:45:07) 
 徐州师范大学 联系电话: 13685160578 








  【李志群】: 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59.4万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854亿美元。其中,中外合资企业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比重为36.43%。 (2007-03-08 20:35:11) 
 
76 【郝平 】: 李司长,您好。我的问题有关于徐工改制,在经过长达两年的审批过程里,徐工改制一直悬而未决,合作比例从85:15到现在的50:50,我想请问李司长对于此事怎么看?如何评价?外界流传,商务部有意成立联席审查组织就外资并购中国企业进行联合审核,请问是否属实?从商务部的角度对于外资并购中国企业怎么看?对于政府在企业并购中应当扮演的角色又怎么看?谢谢! (2007-03-08 09:27:35) 
 机电商报社 联系电话: 64882626 








  【李志群】: 根据国有资产相关规定,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应先获得国资部门的批准。徐工合作双方目前仍就投资比例等事宜进行协商,国资部门尚未批准新合资方案。待接到有关正式申请后,我们将依法予以办理。 (2007-03-16 16:59:04) 
 
77 【法务】: 你好: 我们是一家外商投资性公司,2004年经商务部批准设立,今年3月1日到工商局对法定代表人\\董事进行变更登记, 想请问一下,是否还要到商务部 进行备案? 如需要那么要准备那些材料?
谢谢! 天天好心情^^ (2007-03-08 11:05:16) 
 SK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3-9153-7518 








  【李志群】: 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商务部办理变更手续,需提交企业申请、董事会决议、章程修订案、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等。 (2007-03-16 08:17:27) 
 
78 【宋某】: 请问,您认为中国没年吸收那么多的外资,中国消化的了吗?

我认为一个国家的重点应放在自身发展上,不是吗? (2007-03-08 14:59:51) 
 在校学生 联系电话: 02988432323 








  【李志群】: 吸收外资是当今世界各国利用全球各种资源、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普遍做法。2006年,我国吸收外资695亿美元,约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总额的6%,低于全球平均增速,人均吸收外商投资只有53美元,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当前我国就业压力较大、技术装备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注重发挥外资的作用。 (2007-03-08 21:27:26) 
 
79 【zhang】: 请问司长先生:

中国的中小企业对印度的机电产品投资有什么鼓励政策么? (2007-03-08 16:02:45) 
 henan songshan heavy industry co,.ltd 联系电话: 371-62574888 








  【李志群】: 我司主要负责吸收外资工作,有关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问题,可以向合作司问询,我们也会将您的问题向其转达。 (2007-03-08 21:25:46) 
 
80 【小鱼】: 请问,北京卓金伟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是否属于外资司管理?该公司人员一直这样声称,我无法核实,所以请贵司澄清事实! (2007-03-08 18:28:39) 
 烦恼 联系电话: 5422269 








  【李志群】: 您可以请北京卓金伟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该企业设立时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通过上述文件,您可以初步了解该企业的审批单位。 (2007-03-08 21:26:28) 
 
81 【吕先生】: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一个马来西亚朋友拥有自己的棕榈油产业,他想在中国办个棕榈油加工厂,想在中国做棕榈油生意.请问现在我国的棕榈油市场还受限制吗?要是在我国办厂需要什么单位审批以及什么手续呢?谢谢! (2007-03-09 00:23:15) 
 广东 联系电话: 13828365222 








  【李志群】: 对于在华设立棕榈油加工厂的问题,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版),油脂加工属于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根据投资规模应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商务部报批。关于棕榈油贸易的有关事宜,建议咨询我部外贸司(农产品处)。 (2007-03-16 16:58:23) 
 
82 【于永强】: 司长您好,我想问一下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2006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95亿美元”,是不是包括了港商、台商和澳门客商,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不对的。 (2007-03-09 08:28:31) 
 嘉善县政府办 联系电话: 05734228067 








  【李志群】: 2006年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全口径数据(含银行、保险、证券)为: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1485家,同比下降5.76%;实际使用外资金额694.68亿美元,同比下降4.06%。包括了港澳台商投资。 (2007-03-09 12:55:34) 
 
83 【赵 璐 】: 在利用外资问题上,如何能让外国的技术成为我国冲破绿色壁垒的根本至胜点?谢谢! (2007-03-09 10:43:55) 
 学生 联系电话: 13824486906 








  【李志群】: 我们要加强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情况研究,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服务外包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继续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中心、营运中心、培训中心。
此外,全面、客观地研究、总结在对外开放条件下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的经验,充分宣传、利用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有关政策,探索利用外资促进创新新模式;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在引进的基础上做好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鼓励跨国公司和国内研发机构及企业开展研发合作。 (2007-03-12 20:30:06) 
 
84 【林祥慧】: 李司长,您好!

请问非鼓励类的中外合资企业,能否享受设备免税进口优惠政策,中外合资企业法及《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中规定中外合资企业在投资总内进口设备可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不知是否仍适用? (2007-03-09 10:54:53) 
 廣東東莞裕元制造廠 联系电话: 13713083496 








  【李志群】: 根据1997年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1999年《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意新闻发布稿》等相关规定,目前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含《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实行免税;外商投资设立的研发中心,在投资总额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和备件,免征进口税收;已设立的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发中心、先进技术型企业和产品出口型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的技术、配件和备件,免征进口税收。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则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2007-03-11 15:56:56) 
 
85 【秘书处】: 李司长:您好!

请问东盟国家在华投资情况.

谢谢! (2007-03-09 10:58:41) 
 中国北京东盟之友商务顾问中心 联系电话: 64652561 








  【李志群】: 2006年,东盟国家来华设立企业共计2186家,同比下降6.66%,实际对华投资33.5亿美元,同比上升7.91%。 (2007-03-13 10:53:33) 
 
86 【陈煜】: 请问李司长:

1)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会对吸引外资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老企业是否有过渡政策?

2)外商投资无店铺销售形式,商务部是否会批准,是否有开放时间表?

谢谢 (2007-03-09 11:05:47) 
 上海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3801623265 








  【李志群】: 问题一:新税法草案充分考虑和照顾到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利益和要求,专门设置了过渡期,帮助老企业顺利实现平稳过渡。“两税合一”将为中国吸收外资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也会带来一定的挑战。“两税合一”后,外商投资企业所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将有所调整或取消。根据现行税法分别享受15%和24%优惠税率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率将提高10和1个百分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两免三减”等优惠也将被取消,企业税负将有所提高。
问题二:无店铺销售包括多种形式,我们已对直销、电视、互联网等颁布了相应的规定。 (2007-03-16 08:17:05) 
 
87 【学生】: 请问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由新的投资者认购,是否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办理?

具体是指是否属于第二条第二点“(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即新的投资者认购外商投资企业的增资是否属于股权转让? (2007-03-09 15:26:47) 
 学生 联系电话: 03828384838 








  【李志群】: 商务部等六部门2006年公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第55条第二款已经明确指出,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适用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行政法规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相关规定,其中没有规定的,参照《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办理。 (2007-03-11 15:24:35) 
 
88 【小于】: 钼铁配额出来了吗 (2007-03-09 15:29:38) 
 锦州公司 联系电话: 0416-5187087 








  【李志群】: 本年度外资工业品出口配额已于年初下达,企业可向省厅查询。 (2007-03-12 17:43:11) 
 
89 【学生】: 请问假设某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100万美元,新增的注册资本由新的投资者以800万美元认购,多出的700万美元用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公积。请问这能否获得外经贸部门的批准?

先谢了! (2007-03-09 15:32:22) 
 学生 联系电话: 0384837438 








  【李志群】: 这需要看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企业增资一般是出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增加新的经营活动的需要,增资后的投资总额需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注册资本也必须相应调整。由新的投资者认购增资,或投资各方非同比例增资时,需要根据企业资产评估情况重新确定投资各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比例。在这种情况下,新的投资者的投入有可能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记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2007-03-11 15:16:29) 
 
90 【学生】: 请问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变更(注:不涉及董事会架构的变更,即委派方不变,职务不变,人数不变,只是换过另一个人而已)是否需要向外经贸部门提供该外商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

谢谢! (2007-03-09 15:38:15) 
 学生 联系电话: 038483743 








  【李志群】: 外商投资企业董事会成员变更,企业只需向原审批部门递交新董事的委派函,不需提供董事会决议。 (2007-03-11 15:05:25) 
 
91 【李志群】: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希望下次有机会我再同大家交流,回答大家的提问。再次感谢! (2007-03-16 17: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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